减肥博主“经验帖”为何成了“韭菜收割机”
时间:2024-02-06 来源:
撰稿/苏士仪(媒体人)编辑/何睿 校对/赵琳
▲资料图:某地一健身房内,几位年轻人正在运动。图/新华社
当下,在各大社交平台上,各类减肥教程的视频、帖子层出不穷,甚至在健身、节食等减肥方法外,还有不少减肥博主推崇“吃吃喝喝生活化减脂方式”“跟着吃就能瘦”的“食疗减肥法”等。但据法治日报报道,这类减肥“经验帖”不少都是为了引流,背后都是“生意经”。
这类减肥“经验帖”,都有着相似的剧情:博主在吃下相关产品后,后续即使大鱼大肉还是瘦了。博主不仅通过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形式直接为所推荐的产品背书,称其“具有减肥功效”,而且会在帖子评论区中放置产品购买链接。
这样的做法并不少见,乍一看似乎并无不妥之处,但这其实就是明确的商业广告行为,是以“经验帖”之名,行推销产品之实。而其展现的内容,却很少有公开明确为“广告”的字样。这无疑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。
与此同时,以“经验帖”形式出现的商业广告,通常主打“切身体验”和“亲昵攻势”牌,不少消费者就在一句句“兄弟们”“姐妹们”的亲昵语言攻势下钻进了“经验帖”的套,被割了韭菜。
在一波波所谓“经验帖”的攻势下,不少辨识度能力较差的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后,发现并未达到“经验帖”中所称的目标。而如果消费者一旦与商家直接咨询,就会得到和稀泥的回答。
比如,从报道看,有消费者在购买可“提高代谢、加速燃脂”的减肥产品后发现没有效果,客服给出的答复却是,“可能是个体差异,我们只是食品,不保证可以减肥”。这显然与“经验帖”中的说法有所区别,也已经涉嫌违反《广告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
“广告应当真实、合法,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”,“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”,“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”,这些都是《广告法》明确的条款。
有的“经验帖”还以绝对化的语言形容产品功效,显然也违背了《广告法》中“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‘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’等内容”的条款。
与此同时,《广告法》中还规定,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,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。这也正是那些所谓的“经验帖”所欠缺,甚至是其刻意模糊的地方。
此外,不少帖子还以检验、打假某种减肥产品为噱头吸引流量,而点开视频、帖子才发现是在推荐减肥药、减肥胶囊、减肥茶等。更有甚者,一些减肥博主在帖子中直接鼓励通过药物减肥,把处方药炒成“减肥神药”,这已经涉及用药安全,尤其需要警惕。
对这些减肥“经验帖”乱象,除了公众要提高辨识能力,平台也责无旁贷,尤其是对涉及商业广告引流等方面的内容,要予以严格把关,认真履行、积极落实平台主体责任。
同时,有关方面对欺骗消费者、相关违法行为也要依法打击,从源头堵住漏洞。如果博主的相关推荐行为损害了消费者权益,甚至造成相应后果,也要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责任,而不能以“经验分享”为借口脱身。
总而言之,要认清的是,这种减肥博主所谓的“经验帖”,其本质依旧是商业广告。也即,相关内容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予以规范,不能再任由其忽悠公众,让“经验帖”成了“韭菜收割机”。
本文部分内容首发自新京报公号“新京报评论”